为了履行国际环境义务、促进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动意大利在环境领域与中国的合作,2000年,原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与意大利环境、领土与海洋部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了中意环保合作项目,并联合成立了中意环保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选聘长期专家和专职人员开展联合办公,推动多领域、多渠道和全方位的合作。
中意环保合作涉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个国际环境公约和我国的环保重点领域,包括生态调查和自然资源保护、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环境监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节能建筑、废物处置和回收、可持续交通、可持续农业、气候变化和清洁发展机制、防止沙漠化、水资源管理、培训以及论坛、交流和推广等14个领域。
截止当前,中意双方以示范项目建设、合作研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多种方式,在中国合作开展了100多个不同类型的合作项目,具体项目实施地区涉及到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四川省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
十余年来,中意双方紧密围绕中国环境保护重点、热点、难点开展了务实的合作,引进了意大利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了环保系统的管理决策水平,促进了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发展,为加强我国环保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中意环保合作开始不是最早,但合作形式最切合双方国情,领域最为广泛,投资规模最大,成效最为显著,已经成为双边环保合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