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我中心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第三批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梳理集成相关创新实践成果和经验,分析提炼先进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持续为全国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包括其中的分园(片)区、独立的组团等。每个省(区、市)报送1-3个案例。
(二)园区及园内企业2022年1月以来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事件,未被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报发生环境违法案件。
(三)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化工园区应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
二、征集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有关要求,在工业园区推动基础设施专业化、污水收集处理精细化、环境管理数字化、风险防控信息化等方面形成的最突出的一项或多项成效显著,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和创新做法(详见附件3)。
三、征集与评审
(一)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和指导案例报送单位(园区管理机构或属地环境管理部门)填写“报送单位承诺书”(附件1)和“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表格”(附件2),并根据“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案例介绍材料。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或存入U盘(以“案例名称+报送单位名称”命名,报送材料为word文档),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并按提示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林臻)。
(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视情开展现场调研考察。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林臻 杨铭
电 话:(010)82268861/82268624
传 真:(010)82200586
邮 箱: lin.zhen@fecomee.org.cn
附件:
1.报送单位承诺书
2.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表格
3.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4.支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