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安排落实落地,促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宣贯及地方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出台,并帮助各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以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与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拟于2023年9月7日至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联合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与减污降碳培训班。现培训日程更新如下,且报名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日,特此通知。
附件1:新污染物治理与减污降碳培训班(初步日程)
附件2:关于举办新污染物治理与减污降碳培训班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