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我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和实施。项目目标是积极推动履约进程,加快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的生产淘汰和技术转型,支持无汞替代品的应用和推广。项目于2022年8月正式实施,实施期为2022年-2027年。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家机构对开展医疗机构无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应用示范及推广活动试点地区的项目组执行情况与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一、工作内容
1.评估试点地区开展无汞体温计和血压计应用与替代情况;
2.评估试点地区开展无汞体温计和血压计应用与推广情况;
3.评估试点地区其他项目活动的实施进展和效果;
4.核实试点地区项目赠款资金使用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5.协助国家项目组的项目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见工作大纲)
二、工作产出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总时长约为25个月。
主要产出及时间安排为:
产出1:试点地区2024年医疗机构无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应用示范及推广活动成果评估报告(2025年7月31日前);
产出2:试点地区2025年医疗机构无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应用示范及推广活动成果评估报告(2026年2月1日前);
产出3:试点地区2026年医疗机构无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应用示范及推广活动成果评估报告(2027年2月1日前);
产出4:试点地区医疗机构无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应用示范及推广活动终期成果评估报告(2027年7月31日前)。
三、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2个及以上国际履约框架下项目管理与评估相关经验;
2)具有涉汞领域研究或管理工作基础;
3)具备医疗相关行业研究或管理经验;
4)熟悉全球环境基金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评估与管理要求优先。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环境管理或经济管理等相关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从事环境领域相关行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熟悉涉重金属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规范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4)参与过国际合作项目成效评估或绩效评价工作者优先。
3.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应至少1人具有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2)团队成员应至少2人从事环境领域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参与过国际合作项目成效评估或绩效评价工作者优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5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卢先生
电话:010-82268849,010-82268845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82268534
电子邮件:li.meng@fecomee.org.cn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工作大纲
2.项目建议书征询文件
3.人员简历模板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