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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区域涉汞污染地块风险评估的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四处   时间:2024-10-31  

各有关单位: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生效。电石法聚氯乙烯(PVC)生产行业是公约管控的用汞工艺之一。为了控制电石法PVC生产的汞使用和排放、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申请了“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以汞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通过在重点省和重点企业开展低汞、无汞及生产过程环境无害化管理等相关示范活动及推广活动,减少汞的使用和排放,推动行业履行公约。

  根据项目活动总体安排,拟选择2个典型地块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区域涉汞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前期筛选已确定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中一个对象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工作。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涉及工业盐、硫酸钠、化肥、电石、聚氯乙烯、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及二氯乙烷生产与销售,主要采取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PVC),生产过程中使用含汞触媒。现有30万吨电石法PVC生产装置,于2009年投入生产,目前仍为在产状态,厂区占地总面积1025亩,PVC生产区域面积约500亩。

  根据项目活动总体安排,拟聘请一家单位针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法PVC生产区域内的涉汞地块,聚焦特征污染物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环境友好的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以管控电石法PVC行业涉汞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与环境健康风险,提升企业土壤涉汞污染防控水平。为此,特制定本咨询服务工作大纲。

  本子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编制地块土壤汞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2.地块土壤汞污染状况调查;

  3.土壤汞污染风险评估;

  4.电石法PVC生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策略与环境和健康风险管控措施建议研究;

  5.协助开展含汞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培训等。

 

  二、产出提交和进度要求

  项目产出和提交时间要求见表1(以下产出均为中英文版本):

表1 提交产出和对应时间表

 序号  可交付产出  时间表
 1  地块土壤汞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提交终稿
 2  地块土壤汞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提交终稿
 3  地块土壤汞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提交终稿
 4  电石法PVC生产行业涉汞污染地块环境及健康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合同签署后9个月内提交终稿
 5  我国电石法PVC行业涉汞地块环境友好管理指南/规范(建议稿)  合同签署后9个月内提交终稿

 

  三、工作周期

  本咨询服务工作周期约为9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单位资质

  1.熟悉我国电石法PVC行业生产工艺和用汞环节,了解《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相关要求;

  2.熟悉国内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地块风险评估要求,近10年内开展过至少3个以上涉重金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项目,承担过涉汞及其化合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项目优先;

  3.近5年内开展过至少3个以上涉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指南编制项目或具有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政策、规划编制或研究经验;

  4.熟悉包括汞在内的多种重金属在不同介质(水、气、固)的采样和分析检测方法。

  (二)人员资质

  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10年以上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经验;

  (2)应熟悉《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3)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的国际合作项目工作经验;

  (4)应具有7年及以上现场调研组织协调工作经验;

  2. 项目组成员

  (1)团队组成成员不得少于7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2)团队成员至少4人拥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且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等专业背景;

  (3)团队核心成员至少3人具备3年以上涉重金属土壤污染调查或风险评估领域相关研究工作经验;

  (4)团队成员至少2人具备2年以上汞及其化合物环境样品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经验;

  (5)应至少2人拥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征询文件)或通过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82268571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0日17:00 (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投标文件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工作大纲

  二、建议书征询文件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青海宜化地块评估工作大纲.docx

附件二 意向征询建议书-青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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