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采购招标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之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环境管理政策研究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4-07-30  

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减排要求,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本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再生铝和再生锌行业引入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以及在铅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减少和消除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溴化阻燃剂排放,推动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当前,面对正处于高速发展和扩张阶段的新兴产业,我国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方面,与当前环境管理需求仍有差距。而随着锂离子动力电池退役潮的来临,针对性地开展该行业污染防治特性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相应环境管理政策极为迫切性。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为了解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污染特征、技术规范、环境管理现状,识别潜在环境风险,提出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和有利于该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积极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将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提出促进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进一步高效回收利用的科研方法和工作建议。

 

  一、主要内容

  通过对我国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污染特征、技术规范、环境管理现状的调研,识别该行业污染防治痛点、管理难点问题,提出管理政策建议,并形成相关标准。

 

  二、主要产出

  产出1:实施方案(中文);

  产出2:《我国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产废情况调研报告》(中英文);

  产出3:《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报告》(中英文);

  产出4:《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经济和环境管理政策建议》(中文);

  产出5:编制3项标准建议稿及其编制说明,并至少发布1项团体标准;

  产出6:发表1篇相关方向科研论文。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为12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意向服务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机构;

  2、具有5年以上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方面政策和技术研究基础,承担过锂离子动力电池研究的相关科研项目;

  3、具有锂离子动力电池标准编制工作经验,制定并发布过与锂离子动力电池环境管理、回收利用相关的标准;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有国际合作经验者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材料或环境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5年以上锂离子动力电池政策、技术或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及相关环境管理政策,参与过相关环境合作项目者优先;

  4、熟悉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参与过锂离子动力电池相关企业的科研合作,并与行业企业有良好沟通渠道者优先(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三)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至少1人具有材料或环境相关领域博士学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2、至少2人具有材料或环境相关领域硕士学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具有3年以上锂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至少1人具备项目宣传工作经验;

  4、至少1人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

  5、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者及相关污染防治政策,了解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及技术。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征询文件)或通过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女士、谢先生

  电 话:010-82268264、82268587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8月12日17:00 (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研究任务鼓励具备工作基础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发挥优势,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研究任务。

  2、封装要求:投标文件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7月30日

  项目征询文件_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环境管理政策研究.docx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822688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100035
技术支持: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3091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