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球环境基金第七增资期(GEF7)“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变革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发。该项目围绕“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核心目标,旨在推动相关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采用创新科技,加强地方社区参与,提升中国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保护受威胁野生物种。
项目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通过加强部门间协调和支持性政策,实现综合景观规划中野生动物保护的主流化;二是选取大熊猫国家公园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两个全球重要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为试点,开展综合提升和创新工具示范;三是推进前沿技术和创新知识管理解决方案在野生动物保护和景观规划中的利用;四是项目保障管理、可持续规划以及监测与评估。
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相当资质的机构,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和生态廊道技术标准开发,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指导,恢复和提升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的成功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试点相关工作,分析栖息地退化和破碎的影响因素,制定一套针对性的栖息地修复和评价的指导,
(二)研究国内外关于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的成功案例,结合本项目试点工作,考虑当地社区和少数民族参与的因素,提出一套包括生态廊道建设的种类、设计规范、规划布局、技术应用、监测评估、效果分析等多方面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三)全面分析在敏感野生动物栖息地附近活动的农业、基础设施、水利、采矿和旅游等行业的特点和影响,充分考虑本地社区的传统知识和生计,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内及周边开展工作的指南,并提出在国家层面将以上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
二、主要产出
(一)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指南报告1份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廊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南报告1份
(三)关键行业对野生物种栖息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1份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限为6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本任务将授予一家独立法人机构,参与投标的机构须符合以下要求:
1. 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研究项目。
2. 发表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等议题相关SCI论文的机构优先。
3. 熟悉生态修复或生态廊道建设相关工作,服务过生物多样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机构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需提供学位和职称证明)。
2. 从事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工作经验15年以上。
3. 近五年内主持过生态修复或生态廊道建设研究项目。
4.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与政策分析能力。
5. 具有国际项目工作经验,尤其是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团队成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团队成员至少5人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 团队成员专业应该覆盖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管理与政策等专业。
3. 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拥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需附海外留学证明或具有托福、雅思或其他类似的外语考试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UNDP中国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关女士、刘先生
电话:13426035996,010-82268756
电子邮件: guan.jing@fecomee.org.cn
六、接受招标的地点、人员及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7:00点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招标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