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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的通知
来源:技术交流部   时间:2023-07-3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遴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优秀绿色低碳技术和案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环保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会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广东环协科技咨询开发中心共同开展2023年度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用的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气电子、农业、建筑、交通、纺织、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的绿色低碳及减污降碳典型技术与案例。

  (二)具备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智慧化特点,减污降碳效果显著,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性,适于向全社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广。

  二、征集与宣传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附件2),根据“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典型技术与案例介绍并附证明文件,于2023年9月29日前将电子版文件(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证明材料为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刘雨青、蔡晓薇)。

  (二)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技术与案例进行评审。

  (三)征集单位将征集技术与案例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纳入“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通过“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并可支持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开展面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技术对接和服务,可获得在国内外相关展会、论坛展示及推介的机会。

  (四)征集单位编制形成《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汇编(2023年度)》并正式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刘雨青 蔡晓薇

  电 话:(010)82268291/82268788

  邮 箱:liu.yuqing@fecomee.org.cn

  cai.xiaowei@fecomee.org.cn

 

  附件:

  1.申报单位承诺书

  2.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

  3.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3: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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