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中,要求缔约方在豁免期内逐步停止HBCD生产和使用。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禁止其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但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我国特定豁免登记的有效期已经于2021年12月25日终止。
为推动HBCD淘汰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旨在特定豁免到期前实现HBCD特定豁免用途的淘汰。为了了解HBCD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现状,确保HBCD淘汰后对行业发展影响降到最低,拟聘请一家国内机构,对我国HBCD替代品阻燃剂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对于EPS\XPS等HBCD替代品阻燃剂的使用现状进行调研,为我国淘汰HBCD提供技术支撑(项目工作大纲见征询文件)。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国的全部HBCD替代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调研,收集替代品生产和使用数据,选择典型EPS\XPS企业,开展HBCD替代品阻燃剂的使用现状调研,分析替代品市场需求,为我国HBCD替代品管理提供数据基础。面向相关调研企业、行业开展HBCD淘汰宣贯,提高相关人员对于HBCD的认知,预防HBCD的非法生产和使用,为全面履行POPs公约中HBCD条款及构建HBCD全面淘汰的社会建立良好的基础,并配合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完成项目各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
2.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 开展HBCD替代品阻燃剂生产企业调研
2.3 开展EPS/XPS等HBCD替代品使用企业调研
2.4 进行HBCD替代品生产分析
2.5 HBCD宣贯
三、工作时间
本活动预计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咨询服务的技术咨询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开展HBCD替代品生产企业调研的条件和经验;
2)具备面向地方环保工作人员或行业人员宣传的经验;
3)了解HBCD及EPS、XPS生产和应用行业现状,具有行业分析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以及POPs管理领域内容或合作经验的优先。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硕士及以上环境相关专业学历,或者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十年以上并有本科学历;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宣传、培训经验者优先;
3)熟悉HBCD及XPS/EPS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和应用行业情况,具备行业调研相关经验,熟悉政策制定及相关行业管理;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项目团队成员:
1)团队需至少包含3名本科以上学历成员,具有5年建筑材料、阻燃剂或环境相关专业经验;
2)至少1人需具有行业调研相关工作经验;
3)至少1人需具有宣传或组织培训相关工作经验;
五、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2年12月22日17点(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电 话:010-82268849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xiao.suizi@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钼婕
电话:010-82268959
电子邮件:wang.mujie@fecomee.org.cn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