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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保护地管理改革规划型项目之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C-PAR1)自然保护地金融/经济专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二处   时间:2021-04-30  

  各有关单位:

  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GEF中国保护地管理改革规划型项目(China’s Protected Area Reform, C-PAR,以下简称规划型项目)下六个子项目中的子项目一(协调子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和实施。项目目标是改革中国保护地、创新机制,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园体系,增加保护地保护面积,增强保护地管理有效性,保护具全球重要性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包括三个组分:一是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二是加强国家公园体系省级层面建设,主要包括青海省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横跨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以及浙江省仙居国家公园试点区;三是规划型项目的协调和知识管理。项目于2019年11月正式启动,实施期为2019-2025年,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FECO。

 

  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提出在确保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构建高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包括中央基建投资在内的各级财政资金,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自然保护地基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护成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可以说,融资问题是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项目文件及双年度工作计划,拟聘请一位自然保护地金融/经济专家对项目产出1.4(出台和示范资金渠道多样化政策,提升现有资金获得和使用效率,引入特许经营,扩大参与性,实施生态补偿财政拨款直接挂钩保护地生态价值,提升保护地资金可持续性)自然保护地融资问题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协助项目办制定保护地融资相关研究计划及编制工作大纲,参与产出1.4下相关研讨会及审核相关成果报告等。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1.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资历,金融、资源环境经济学、保护地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或同等水平,跨领域研究者优先(需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2.十年以上生物多样性融资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支持材料);

  3.了解《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相关工作,关注我国在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等领域的政策进展,熟悉资源调动方面相关议题者优先;

  4. 主持或参与过我国保护地融资相关课题研究,承担过相关研究的负责人优先;

  5.熟悉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

  6.具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以及中英文报告撰写能力;

  7.具有较强的报告总结提炼能力;

  8.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理解和汇报能力。

 

  此职位是兼职,不提供社会保险,请自身承担。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二处 俞妍博

  电话:010-82268945

  电子邮件: yu.yanbo @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0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个人专家简历格式.docx

工作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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