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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管控政策研究项目意向征询公告
来源:履约一处   时间:2021-01-13  

  各有关单位:

  2016年10月国际社会正式达成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旨在对HFCs类温室气体实行控制。修正案明确将18种HFCs列入受控物质清单,并设立了削减时间表。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要求,包括中国在内的A5国家,应在2024年对HFCs的生产和消费进行冻结,2029年在基线水平上削减10%,到2045年削减80%。为尽快制定和出台适应我国HFCs生产行业的管理政策,为我国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做好准备,我中心拟选择一家机构开展HFCs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管控政策研究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国内外现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HFCs生产管控政策的调研,分析现有管控政策的适用性和实施有效性;通过调研分析、行业研讨等方式,了解我国HFCs生产行业现状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对HFCs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管控的法律依据及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对HFCs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政策建议并起草配套支持性文件。

 

  详细工作内容及产出要求请参考附件工作大纲。

 

  二、时间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1月启动,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项目承担单位为本项目投入时间不少于12人月。

 

  三、资质要求

  1、熟悉国内外现有ODS和HFCs生产管控政策;

  2、具有协调和组织本项目相关专家、企业的能力;

  3、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研究经验的将被优先考虑。

 

  四、其他

  关于世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1年1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选择的方式(CQS)”的方法评定。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一处 赵新光

  电话:010-82268604

  电子邮件:zhao.xinguang@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1年1月26日17:00(以收到时间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采购法务室 卢俊名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联系电话: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0

  接收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1月13日

  附件:工作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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