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有关要求,削减与淘汰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的生产和使用,世界银行与我中心合作开发了“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准备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将为PFOS全额项目的实施准备相关文件,提供技术方案。PFOS全额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履行POPs公约中有关PFOS的相关义务,在PFOS生产、硬铬电镀、装饰电镀、农药以及消防行业的大型企业开展示范、替代、削减和淘汰工作,实现特定豁免用途优先行业的淘汰和替代以及可接受用途的优先领域的BAT/BEP应用。
为推动PFOS淘汰替代工作,开展潜在替代品的环境友好性评估,调研并完善相关化学品环境友好性评估标准与可操作的技术方案,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机构完成上述咨询服务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此项咨询服务工作预计将进行的任务和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文献调研与评估
1.1调研国际上欧美日等与PFOS替代相关的氟化工品(包括非聚合物和聚合物)的环境监管模式,收集在化学品登记等环节所要求的资料信息,特别是针对环境友好性相关的资料信息。
1.2 调研国内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和环境监管模式,分析及评估其与国际相关模式的所存在的差异与不足,提出我国下一步的环境监管改进思路与建议。
1.3调研查找国内外在电镀和消防等领域的PFOS替代品,获取其物质结构信息。
2. 初步筛选
2.1从公开信息来源收集典型主流替代品(如下)的特性数据,辅助使用当前国际通用的化学品计算软件对替代品的理化性质、生态毒性、环境行为和归趋以及PBT性质(持久性、蓄积性和毒性)进行计算,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从化学品测试的角度评述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a) PFBS及其衍生物
b) C6调聚物及其衍生物
c) F-53B等国产氧杂型氟表面活性剂
2.2选择两个典型的替代品核心物质,对其开展必要的实验测试,通过标准的测试方法校验初步筛选出的其重要的理化参数数据;通过快速生物降解等标准测试方法对替代品的环境持久性进行实测评估。并校验预测工具产生的理化特性数据和生态毒性数据,对其环境友好性作出明确结论
a) F-53B(CAS号:73606-19-6)
b) 6:2 FTS(CAS号:27619-97-2)
3. 编写报告和技术方案
3.1 汇总调研结果及实测数据,完成PFOS替代品环境特性的监管模式调研评估报告。
3.2 汇总调研结果及实测数据,根据国际相关评估框架,制定我国PFOS替代品环境友好性筛选评估技术方案,明确替代品需要的测试内容、实验方法、测试周期、相关特性应符合的阈值等。
4. 其他工作
根据项目设计,参与项目相关沟通协调会和研讨会等会议,准备会议资料,在会上介绍负责的产出内容,及时响应对外合作中心以及利益相关方提出的疑问。
二、成果产出
本咨询服务主要产出是:
产出1:工作方案
产出2:PFOS替代品环境特性的监管模式调研评估报告
产出3:替代品核心物质环境友好性初步评估报告
产出4:我国PFOS替代品环境友好性筛选评估技术方案
三、时间安排
本咨询服务时间约为7个月
四、资质要求
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 具有相关化学品环境友好性评估、生态毒性评估等方面的经验;
2. 熟悉欧盟相关化学品评估体系;
3.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背景;
4. 承担过相关履约项目者优先。
项目负责人和2-3个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 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的环境分析及化学品评估相关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化学品评估项目经验。
2. 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三年以上的环境分析及化学品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相关化学品评估情况;
3.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背景;
4. 具备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和实验测试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可向以下联系人索取投标文件(建议书征询文件和工作大纲)。
联 系 人:姜晨 郑哲
联系电话:010-82268978 010-82268584
电子邮件:jiang.chen @mepfeco.org.cn
zheng.zhe@mepfeco.org.cn
传 真:010-82200527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肆份,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肖穗子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