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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成功落幕
来源:项目四处   时间:2010-11-09  

   为期两周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COP10)于2010年10月30日凌晨3:00在日本名古屋闭幕。来自缔约方及非缔约方、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学术界和土著地方社区等70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由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任团长,来自外交部、农业部、林业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海洋局等部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25名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就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2010年后战略目标、资源调动战略、资金机制审评、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农业生物多样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燃料、科学和技术合作与资料交换所机制、外来入侵物种等议题进行了磋商和审议,并最终达成共识形成了47项会议决议。


   本次大会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2011-2020年战略计划,提出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长期履约目标和指标。根据该计划,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和紧急行动以停止生物多样性丧失,从而确保到2020年生态系统具有恢复力并能够持续提供必要的服务,以保证地球生命多样性,为人类福祉和减贫作出贡献;到2050将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保护、恢复和明智利用生物多样性。该计划还提出了全球陆地保护区和海洋保护区面积覆盖率、将生物多样性价值纳入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体系等20项具体目标。


   大会所审议通过的《名古屋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议定书》(简称“ABS议定书”)是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历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历经7年谈判终于诞生。议定书规定了缔约方在获取遗传资源方面应遵照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款,在利用遗传资源方面应与提供国公平分享惠益。该议定书的通过为实现公约第三大目标——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议定书将于2011年2月2日-2012年2月1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签字。


   此外,资源调动战略、资金机制、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等议题也是本次大会的谈判焦点。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致强调,发达国家及时、有效、充分地提供资金是实现公约目标的前提和保障。会议最终同意将2010年后目标的实现与发达国家实质性增加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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