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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GEF)介绍
来源:国际咨询与评估部   时间:2013-08-08  

  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是关于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土地荒漠化的国际环境公约的资金机制。GEF是经世界银行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展委员会部长会议提议,于1991年5月成立的,最初是作为一个示范项目,1994年正式成立为全球性赠款基金。其宗旨是促进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对付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的具有全球效益的环保活动提供赠款或其他形式的优惠资助。GEF通过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涵盖跨领域项目,来优化生态系统服务的方式——生态的、社会的、经济的服务,以解决生态系统管理问题。这些服务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粮食生产、可持续生活方式、提供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和服务等。


  作为保护全球环境方面的主要国际资金渠道之一,GEF以项目赠款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相关国际环境公约规定的义务,并加强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全球环境基金根据协议向有利于全球环境的活动提供净增加资金部分,资助的项目集中在六个领域,即: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国际水域、有机污染物、土地退化和臭氧层保护。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有机污染物公约指定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其资助渠道,只有批准了相关公约的国家才有资格申请全球环境基金的资助。


  全球环境基金的资金是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简称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简称UNEP)和世界银行这三个执行机构提供给各国的。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在职能上独立于这三个执行机构,直接对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和大会负责并为其提供服务。财政部负责协调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的项目。


  GEF的影响力大大超出了它资助各个单独项目所获得的成果。作为一个战略性联盟,它能够汇集其执行机构的最大效力,有效地帮助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公约。它也是全球环境科学技术有关信息的主要"消费者"。通过吸取各方面教训,传播其自身经验,GEF为全球环境的良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GEF正在发挥着其它基金所无法替代的作用,有潜力成为其它国际环境公约的资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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