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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党支部传达关于饮用水源地专项督察及大气强化督查期间违纪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心党委   时间:2019-03-01  

  2019年2月20日上午,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原东盟中心)第二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传达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及大气强化监督期间违纪问题的通报》。会议由支部副书记王语懿主持,周国梅同志及第二党支部6名党员参加。

 

  针对近期江苏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查处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及大气强化监督期间发生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根据我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第二党支部结合支部各位同志的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应着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真正内化于心。

 

  二是要针对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为各位党员提出纪律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的一员,一次违规行为都将极大影响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人员的印象,甚至对环境执法的公平公正失去信心,应该维护良好形象,严明纪律作风。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落实行前廉洁守纪承诺、工作结束后开展自查等工作要求。同时强调了强化监督工作期间存在的风险点,包括整个督查工作开展期间杜绝一切饮酒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自行负担工作餐费、需坚决杜绝虚开发票、当地宴请、参观旅游景点、收受当地赠送的一切礼品等。

 

  三是要应积极配合好执法监督相关工作,狠抓制度落实,严肃监督执纪。各位党员应着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提高政治站位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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