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中瑞两国环保部门签署的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原国家环保总局与瑞典环保局制定了新一期(2007-2010)机构合作计划,并于2007年11月签署了该合作计划实施协议。本协议优先支持两个机构在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化学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等领域开展政策对话和项目合作。2007年-2010年中瑞双方在环保机构合作框架下,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与控制、防污漆生产的DDT替代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双方将继续在汞污染、纸浆及造纸行业COD与二恶英的协同减排以及重金属等领域展开合作。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