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推动7项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批约及国家实施计划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项目办公室前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26-2027年工作计划。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李霞、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四级调研员李茜、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处长莫虹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处长田亚静、国际合作司处长姚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代表处项目主任洪云等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李霞表示,履约工作应与国内化学品管理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实施,积极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义务,及时凝练项目成果,各部门形成合力,增强中国履约成效。李茜指出,项目实施要严守合规底线,做到闭环管理,保证成果质量。莫虹频强调,要重视POPs在内的新污染物,积极从生产端研究POPs管控路径,争取实现稳步替代。姚薇重申了项目对支持中国履约的重要性,要求项目实施团队用好项目资金,做好与政策制定的衔接,产出高质量的项目成果。洪云表示,应尽快实施该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中国批约并积极宣传推广,为后续项目申请打好基础。
项目于2025年7月获全球环境基金批准,旨在推动中国批准《公约》7项新增POPs修正案,更新国家实施计划,以履行对7项修正案的承诺并提高中国管理新POPs的国家能力。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履约差距和需求分析及政策研究、履约和执法能力培训、履约宣传和意识提升活动;新POPs清单编制、替代品/替代技术和环境无害化处置技术研究、新增列POPs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和战略行动计划建议;推动7项新POPs修正案批约及国家实施计划编制、重点省份实施路线图编制等。
中心履约三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