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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准备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能力建设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研究部   时间:2025-03-11  

  2025年3月6日,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准备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处长侯芳、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主任刘世俊出席会议并致辞,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纪委书记丁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项目办公室及主要子项目实施单位关于2024年度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本项目及作为附加项目实施的中国准备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能力建设项目2025-2026双年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及技术专家对项目实施和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会议指出,在各有关单位以及专家团队的通力合作下,项目实施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显著。在项目支持下,我国如期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有力展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的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推动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不断提升高质量履约的能力;加强项目成果宣传与交流,促进国内政府部门、机构等有关各方和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和理解气候变化履约工作,进一步推动研究成果的分享和应用,服务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来自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等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孙翠华、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原一级巡视员孙桢、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王仲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丁丁等技术专家,以及部分子项目实施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准备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能力建设项目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设立项目办公室,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实施。项目旨在支持我国编制并提交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和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提升履约报告编制相关能力,探索建立常态化履约报告编制机制。项目于2022年11月启动,实施期为2022-2026年。2024年7月,项目顺利通过独立中期评估,获得“满意”的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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