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是上合组织重要合作领域之一。2024年7月4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用好生态环保创新基地等平台促进区域合作”,并将在“青岛主办绿色发展论坛”。在7月8日召开的上合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上,与会方联合发布“共建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共促可持续发展倡议”,提出通过建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等形式与各方一道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2021年9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2024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落实措施计划》提出“研究建立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的可行性”。2022年11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联合公报》指出,“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立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的建议。”
为落实领导人倡议,深化上合组织框架下生态环保务实合作,中方依托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推进中国-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建设,旨在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生态环保交流合作、技术创新与产业实践的旗舰平台,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经验,为深化区域绿色发展提供切实助力。2023年11月,中心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签署《共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战略框架协议》,结合上海在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优势,率先启动基地建设。依托基地,中方已举办上合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研讨会、上海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并开展绿色金融、ESG体系建设、碳市场发展等领域课题研究,持续为上合组织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注入活力。
当前,中心正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人民政府推进在青岛筹建第二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基地拟依托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优势,积极探索生态环保绿色技术、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创新,建立试验示范区、实训基地等,推广生态环保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技术服务平台。
未来,中心将继续推进落实上海和山东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生态环保技术优势,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上合组织区域绿色低碳合作,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