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简称中心)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京签署合作框架并进行工作座谈。中心主任周国梅、副主任李永红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出席会议。

周国梅主任表示,双方合作是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中心在服务支撑减污降碳、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国际公约履约以及生态环保双多边合作,尤其是东盟和澜湄环境合作等方面,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与合作优势。海南省在参与全球与周边生态环境合作方面具有良好地理优势与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以签署合作框架为契机,加强沟通与务实合作,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建设,为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海南省生态环境国际合作水平和区域影响力。

孔令辉副厅长表示,希望未来借助中心优势,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提升海南省参与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
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合作框架》文件。

中心合作二处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