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和北欧环境金融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国北欧环境保护合作计划的协议”。该计划旨在促进中国和北欧国家的合作,为中国境内的环境可持续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此次合作得到了中国环境保护部及北欧五国环境保护部的支持。
三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资金主要被应用于有利于全球及环境保护的促进减少温室气体(GHGs)排放、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污染物(POPs/PTS)包括排放重金属、资源优化利用、清洁生产、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投资项目。
协议签署之后,三方的合作将进入制定风险分担机制阶段(第一阶段),为中国环境友好型项目提供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