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9月2日,环境保护部组成由原环保部污防司司长樊元生任组长,包括环保部污防司、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和高校专家共5人的验收专家组先后赴内蒙古、山西、重庆和四川进行 “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考评验收。
验收过程中,按照《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要求,验收专家组根据各地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的分布特点,选取了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ODS替代产品的应用效果、ODS的销售情况,以及ODS回收和处置情况。
实地考察后,验收专家组以验收会议的形式分别听取了内蒙古、山西、重庆和四川项目工作组以及协作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与参会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全面检查了有关项目文件和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验收省市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打分。
通过此次考评验收,验收专家组对内蒙古、山西、重庆和四川项目组织实施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验收省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扎实稳妥地开展了各项项目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按照验收办法的规定,最终验收结果将在完成公示、审批等程序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