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实施甲基溴生产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公告》(环函[2004]155号)的有关规定,三家企业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了2013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的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以下单位生产配额情核发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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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3年1月6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82268881、6655624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附表:
2013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分配表 单位: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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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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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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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S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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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P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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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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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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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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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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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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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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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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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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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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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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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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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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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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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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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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