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办[2009]121号)的相关规定,1家企业提交了新建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原料使用项目的申请,经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申请建设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2年1月5日至1月10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82268925、6655624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申请项目审查明细表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单位地址
|
所属省市
|
申请项目
|
申请事项
|
原料来源
|
1
|
福建博特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经济开发区
|
福建三明
|
新建年产1000吨吸入式麻醉剂及中间体生产装置
|
生产过程中使用HCFC-22作为生产原料,预计年使用量约为479吨
|
外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