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和《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办[2009]121)号)的相关规定, 梅兰化工集团两家子公司泰兴市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和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提交了HCFC生产建设项目及配套的原料使用建设项目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申请建设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2年4月26日至5月3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82268925、6655624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申请项目审查明细表
申请单位名称 |
项目所属省市 |
申请项目名称 |
申请事项 |
泰兴市梅兰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泰兴 |
扩建10000吨/年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装置 |
申请为集团内部HCFC原料使用装置配套供应原料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泰兴 |
新建5000吨/年偏氟乙烯(VDF)装置、 3000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装置 |
申请使用 HCFC-142b作为原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