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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内冶金行业专家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6-09-20  
  2001年5月23日,中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公约要求缔约方削减无意排放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OPs)排放,推广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钢铁行业铁矿石烧结和电弧炉炼钢是我国二噁英类UPOPs重点排放源,被列为履约优先行动领域。为帮助中国履行公约义务,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实施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项目旨在引进、优化、示范及推广BAT/BEP,减少钢铁行业UPOPs产生与排放,提升新技术应用和监管能力;项目计划在至少2条铁矿石烧结、1条电弧炉炼钢生产线开展BAT/BEP示范,目前已确定1条烧结示范线,正在征集其余示范生产线,示范线需满足二噁英类及其他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
 
  为更好地指导项目示范单位开展相关工程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活动,保证项目成果质量,根据项目需求及进展,拟聘请一位熟悉钢铁行业工艺特点、行业污染物产生特征与管控措施及公约履约机制,且具备丰富钢铁等冶金行业污染控制技术实践经验的冶金行业专家(MITA),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参与指导示范及相关活动实施,为项目工作提供专业支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务期限预计为一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合同续签,服务期内需完成工作大纲的全部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一、工作目标
  担任本项目冶金行业专项技术专家,重点负责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工艺的工程设计与生产运行相关工作;动态跟踪钢铁冶金生产工艺、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的技术发展动态及相关公约合规要求;依托自身冶金领域专业能力,评估BAT/BEP的落地应用与示范成效,研判各类技术方案的运行可行性、成本效益及推广适配性,助力行业技术复制与技术转让;指导示范企业完善BAT/BEP示范方案,保障项目技术路线具备科学性、合理性与工程可实施性。
 
  二、工作内容
  1.针对铁矿石烧结及电弧炉炼钢,提供专属工程与生产运行技术指导;
  2.评估BAT/BEP的落实情况与示范成效;
  3.评估各类技术方案的成本收益考量、可扩展性及环境协同效益;
  4.推动行业模式复制与技术转化;
  5.承担其他相关技术工作。
 
  三、资质要求
  1.取得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或机械工程学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2.具有10年以上钢铁冶金行业生产工艺、工程设计、生产运营、污染治理、减排技术研发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铁矿石烧结、电弧炉冶炼工序POPs管控、技改实施、技术落地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3.充分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钢铁行业铁矿石烧结工艺和电弧炉炼钢的BAT/BEP指南以及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中钢铁行业减排技术落地要求。具备结合钢铁冶金生产工况、工序特点开展二噁英类源头管控、过程优化、末端治理技术方案设计与落地指导能力,拥有相关技术方案、技术报告、学术论文、技改成果等产出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多方沟通协调、组织磋商能力,可对接主管部门、钢铁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现场调研、技术诊断、方案研讨与技术评审工作;
  5.具备优秀的中英文书面撰写与口头交流能力,可编制中英文技术方案、技术报告、工作大纲及履约技术文件,能够胜任国际技术交流、技术磋商与技术研讨工作,有海外相关学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合同、专利、文章、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业绩证明)
  本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候选人投递简历。同时也欢迎拥有各类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士提交申请。
  如有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任先生
  电话:010-82268952
  电邮: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者,请于2026年10月11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或传真、邮寄至我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电话:010-82268849
  传真:010-82200517
  电邮: 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附件: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内冶金行业专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6年9月20日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内冶金行业专家工作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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