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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家技术专家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6-09-20  
  2001年5月23日,中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公约要求缔约方削减无意排放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OPs)排放,推广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钢铁行业铁矿石烧结和电弧炉炼钢是我国二噁英类UPOPs重点排放源,被列为履约优先行动领域。为帮助中国履行公约义务,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实施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项目旨在引进、优化、示范及推广BAT/BEP,减少钢铁行业UPOPs产生与排放,提升新技术应用和监管能力;项目计划在至少2条铁矿石烧结、1条电弧炉炼钢生产线开展BAT/BEP示范,目前已确定1条烧结示范线,正在征集其余示范生产线,示范线需满足二噁英类及其他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位个人国家技术专家(NTA),统筹项目总体技术工作,强化咨询成果质量管控,保障项目技术路线科学可行与交付成果质量,从技术统筹、成果质控、多方协调层面为项目提供技术专业支撑,为项目执行提供支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务期限预计为一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合同续签,服务期内需完成工作大纲的全部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一、工作目标
  帮助项目更好地推进在钢铁行业开展履约行动工作并实现履约目标,提供全面详实的项目管理相关建议,保障关键技术决策与实施举措符合项目总体目标,支撑各项目利益相关方开展技术协调;同时以项目技术专家身份代表FECO统筹协调各咨询顾问形成的全部产出和交付成果,确保所有项目产出完全契合项目要求及相应工作大纲。
 
  二、工作内容
  1.担任项目总技术协调人;
  2.整合所有顾问的输出成果,并落实技术质量保障工作;
  3.协调NPA、MITA及其他签约专家开展工作;
  4.参与项目经验传播;
  5.承担其他相关技术工作。
 
  三、资质要求
  1.取得机械、化学或环境工程学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2.具有10年以上钢铁项目或类似钢铁项目的工程或运营工作经验,具备铁矿石烧结、电弧炉冶炼工序POPs管控、技改实施、技术落地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3.充分理解《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要求,熟悉铁矿石烧结、电弧炉工艺BAT/BEP指南,掌握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相关要求。能够结合钢铁生产工艺开展POPs减排技术方案、管控措施设计,拥有相关技术报告、研究方案、论文等成果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多方沟通协调、组织磋商能力,可对接政府主管部门、钢铁企业及技术机构开展技术评审、现场调研与技术研讨交流;
  5.具备优秀中英文口头沟通与书面写作能力,可独立编制中英文技术报告、技术方案,参与国际技术交流会议,有海外相关学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合同、专利、文章、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业绩证明)
  本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候选人投递简历。同时也欢迎拥有各类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士提交申请。
  如有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任先生
  电话:010-82268952
  电邮: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者,请于2026年10月11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或传真、邮寄至我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电话:010-82268849
  传真:010-82200517
  电邮: 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附件: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家技术专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6年9月20日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国家技术专家工作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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