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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指导专家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四处   时间:2026-06-30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相关要求,我国已禁止了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和进出口。为加快推动行业绿色转型,支持无汞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拟通过开展企业技术转型示范无汞替代品应用示范和推广、汞无害化管理能力建设等活动,推进我国履约目标的实现,助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位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指导专家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下社会与环境风险管理相关活动的实施,为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工作时间自2026年7月至2027年12月30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资质要求:

  1. 具有环境、化工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具有3年以上环境与社会风险研究或管理经验;

  3. 熟悉国内外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要求;

  4. 具有较强的报告写作和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 熟悉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的专家优先。

 

  如有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 履约女士 

  电话:010-82268573

  电邮: guo.shuhui@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简历发电子邮件或传真、邮寄至我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电话:010-82268849

  传真:010-82200517

  邮: 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附件:

  1.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指导专家工作大纲

  2.简历格式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6年7月1日

  附件1-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指导专家工作大纲.docx

附件2-简历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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