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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与绿色金融支持模式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合作二处   时间:2025-11-06  
各有关单位:

  2021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新的动力。东盟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市场,中国已连续15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也连续4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在大米、橡胶、果蔬和棕榈油等农产品贸易领域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积极推进温室气体减排与低碳转型,凸显双方共同推进绿色转型的责任,也为政策协同、绿色金融创新与产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2024年,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实质性结束,首次达成中国与东盟各自经贸协定中最高水平的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章节。在绿色经济领域,明确双方以全球发展倡议等为合作基本原则,在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和绿色标准等8个优先领域,深入开展经验分享和政策交流,促进可持续能源等绿色产业的贸易投资合作。随着中国与东盟合作不断紧密,如何借助金融工具构建绿色价值链、利用气候投融资手段支持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的深化与落实,已成为双方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
 
  2025年是《东盟共同体愿景2045》的起始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指示精神和中国-东盟领导人重要共识,深入推进《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提出的“围绕臭氧层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开展能力建设和技术合作,并推广区域创新解决方案”,本项目将开展绿色金融支持重点行业环境公约履约的模式和路径研究,编纂具有指导意义的能力建设培训材料,将为金融机构、企业及政策制定者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有助于提升区域绿色投融资能力与专业水平,并为中国与东盟深化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合作奠定坚实的智力与人才基础。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 开展行业履约与绿色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围绕《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研究其对中国-东盟重点产能与贸易合作行业各环节的要求和影响,结合区域典型案例,分析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减排管控难点、绿色转型路径及能力提升需求。收集政府、企业等在环境公约履约与转型过程中的绿色金融诉求,开展整理和分析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2. 编制绿色金融支持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能力建设培训材料
  以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绿色经济发展为核心,深入分析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气候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中的产品设计与应用模式,基于实际案例分析和场景分析形成适配方案,编制区域能力建设培训材料。
  3. 聚焦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与绿色金融支持主题,举办主题专家研讨交流会
  以农产品、冷链物流等行业为例,举办绿色金融支持典型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和绿色转型座谈会,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研讨绿色转型中的金融支持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和专家核心观点摘要。
 
  二、工作产出
  1. 《绿色金融支持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研究报告》1份;
  2. 《绿色金融支持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能力建设培训材料》1份
  3. 聚焦中国-东盟重点行业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与绿色金融支持主题,举办主题专家研讨交流会2场,并分别形成会议纪要和专家观点摘要。
 
  三、时间要求
  项目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资质要求
  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过去三年内承担过绿色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培训材料编制,具有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相关项目经验,实施过面向东盟国家国际合作项目的机构优先;
  3、项目组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环境与气候等相关领域研究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与实践积累;
  4. 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至少有三名(除负责人外)具有绿色金融相关研究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5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先生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11月6日
  建议书征询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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