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生效,电石法聚氯乙烯(PVC)生产行业是公约管控的用汞工艺之一。为了控制电石法PVC生产的汞使用和排放、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申请了“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以汞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通过在重点省和重点企业开展低汞、无汞及生产过程环境无害化管理等相关示范活动及推广活动,减少汞的使用和排放,推动行业履行公约。
为推进项目活动的实施,确保项目执行效率,拟聘请一名项目监控和协调个人专家,协助完成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工作大纲(附件1)。
二、时间安排
该项工作时间预计12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资质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英语或相关工学、理学等专业(需附相关必要支持证明文件);
2.具备两年以上化学品、化工、环境相关领域学习、研究或工作经验,具有GEF项目实施相关经验者优先(需附相关支持文件);
3.有较强的中英文报告撰写能力,达到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及以上水平(需附相关支持文件);
4.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四、其他
此岗位为临时项目聘用人员, 为非全日制,工作地点为北京,劳务费用按日计酬,不提供社会保险。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fecomee.org.cn/或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杨女士
电 话:010-8226857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6室
电子邮件: yang.jini@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5年10月12日下午17:00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书面形式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 收 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卢先生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电 话: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邮 编:100035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