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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早期预警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时间:2025-06-30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是中国参与、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实践之一,也是中国携手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有益尝试。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一专业机构,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框架下早期预警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气候韧性、适应气候变化。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研究和技术服务,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框架下早期预警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早期预警项目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组织与实施形式、项目管理所需的基础文件、项目服务及物资配置清单以及项目宣传推广策略等;

  2.分析发展中国家在早期预警系统建设方面的基础、需求以及技术差距,结合其地理环境、气候特征和政策背景,识别差异化合作需求以及重点合作国家;

  3.支持开展至少1个储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投资估算、风险评估及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并为后续项目策划、开发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协助对接早期预警领域的专家、企业及数据资源,支持开展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活动,支持项目相关的政策研究、技术咨询、系统运维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活动。

 

  二、工作产出

  1.早期预警项目整体方案1份;

  2.重点地区及国家基础信息报告1份;

  3.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1份。

 

  三、时间要求

  自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具备气象监测、早期预警、气候变化适应领域专业背景,熟悉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及气象灾害防御政策;

  3.具有气象监测、早期预警、气候变化适应领域的咨询、研究或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开展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

  4.具备对接早期预警相关技术、专家及数据资源的能力,具有国际合作项目经验的机构优先;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气象监测、早期预警、气候变化适应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备国际合作项目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团队成员应包括2-3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他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工作2年以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5年7月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书接收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10-82268845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6月30日

  建议书征询文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早期预警技术支持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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