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9月,黄润秋部长出席首届非洲气候峰会时宣布,中国将开发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带”项目。项目聚焦非洲光伏资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合作需求,利用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优势,采取“物资援助+交流对话+联合研究+能力建设”的方式,打造中非光伏资源利用合作示范带,帮助非洲相关国家解决用电困难问题,助力非洲国家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下,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拟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带”肯尼亚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为肯尼亚偏远地区农村社区清洁能源供水、校园和医疗供电等提供支持,形成可复制的区域合作范例。
此外,为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2022年生态环境部分别与斐济、基里巴斯签署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协议,通过援助相关光伏物资以增强两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上述项目已分别于2023年3月、12月完成交付,为进一步提升援助工作有效性,现需对上述项目进行成效评估,确保援助工作能够更好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带”肯尼亚项目可行性研究子项目:将梳理肯尼亚气候变化挑战、国家电力供需和光伏发展概况,组织专家赴肯尼亚调研论证项目落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方案、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及资金测算、中外双方责任分工、进度安排、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经济、社会环境和气候效益等,明确提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2. 援助斐济、基里巴斯物资项目成效评估子项目:将采用“实地调研+技术分析+社会效益分析”方法,通过构建多维度指标体系,全面分析项目实施效果、可持续性及对项目所在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通过组织专家赴项目实施所在地调研,将重点评估物资适用性、执行效率和能力建设影响,研究援助物资提升受援方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积极作用,识别存在问题与挑战,提出技术及政策建议,为未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策略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成果
1.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带”肯尼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2. 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斐济、基里巴斯物资援助项目成效评估》报告1份。
三、时间要求
项目合同签署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机构具备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国际清洁技术合作、可再生能源国际交流对话等方面经验,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
(3)机构参与过“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或气候变化相关课题研究(提供相关证明),需提供项目委托书、研究成果或甲方出具的参与证明。
2. 项目建议书符合工作大纲需求:
(1)技术方式和方法的可行性。
(2)工作计划及人员投入时间安排。
(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3. 团队人员资质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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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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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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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力工程、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光伏行业、低碳绿色发展等相关专业背景;
取得高级工程师或能源领域博士学位;
在光伏领域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具备跨语言、跨文化协调能力;
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与实践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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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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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人员具备至少2名在光伏行业、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低碳绿色发展等领域具有3年以上经验,并有相关成果;
团队成员具备跨语言、跨文化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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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5年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先生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