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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综合研究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合作二处   时间:2024-09-30  

各有关单位:

  气候投融资是应对气候变化损失损害的重要手段。在哥本哈根缔约方大会第15届会议上,发达国家做出的承诺是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然而在过去20年中发达国家平均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仅280亿美元,其中2000年至2019年期间东盟国家共获得283.7亿美元的援助用于资助减缓气候变化项目,而只有104.2亿美元用于投资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项目。2021年,发达国家承诺于2025年前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适应资金规模至少比 2019 年的水平增加一倍。然而,即使适应资金翻倍的承诺在2025年如期兑现,也无法完全支撑开展适应行动的巨大需求。要满足适应资金的缺口,还需动员包括地方、金融机构、企业乃至个人的多元主体,共同开展适应行动,为适应领域投入资金。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与主张,并开展了长期合作,积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与《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聚焦气候适应城市建设相关领域,与东盟各方开展气候变化务实交流合作,为全球气候适应行动提供区域方案。通过开展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综合研究,将进一步推动构建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共享网络,加强政府、商业机构、银行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在相关领域的跨部门合作。

  因此,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综合研究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 开展中国-东盟气候特征及当前和未来气候风险分析

  通过历史气象数据分析1961-2022年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温、降水与极端气候事件(高温热浪、干旱、极端降水、台风等)的时空演变格局。基于历史气候数据和社会发展数据,采用综合气候变化风险预估方法构建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候风险评估模型,计算气候风险分布格局,明确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候风险时空特征;并基于未来情景模拟数据,分析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未来气候风险特征,形成《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候特征及风险评估报告》。

  2. 开展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现状调查及需求分析

  全面梳理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现状,包括现有政策规划与体制机制、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气候韧性建设措施与行动等,明确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候韧性投融资现状及需求;重点聚焦于收集整理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在韧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现状与需求,形成《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现状现状调查及需求分析报告》。

  3. 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提升政策与措施分析

  广泛收集中国-东盟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节水灌溉、气候监测预测预警等相关的政策与措施(包括政府的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分析政策对气候韧性投融资提升的影响,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因素,探讨投融资缺口、重点领域、政策与措施等现实挑战以及优化方向。剖析发挥作用的内在因素与外部条件。最后结合中国-东盟的国情背景,提出现有政策与措施的优化方向,以推动气候韧性投融资相关政策的发展。

  4. 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案例分析

  收集中国以及东盟重点国家/地区相关的气候韧性投融资等实践案例,从所属部门/行业类型、投融资规模、成本收益等多个维度详细对比剖析具体投融资对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红利影响,并剖析发挥作用的内在因素与外部条件。最后结合各国的国情背景,分析现有气候韧性投融资及提升的优化方向,形成《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最佳案例》。

  5. 中国-东盟促进气候韧性投融资发展建议

  广泛调研示范区内现有气候韧性投融资现状、需求,分析总结当前投融资模式的优缺点。建立健全气候韧性投融资项目评估、入库的标准体系,加大政府与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探索一条以市场化主体参与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多机构协助参与的气候适应投融资发展道路,为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试点示范的推进提供对策建议。

 

  二、工作产出

  1.《中国-东盟重点国家/地区气候特征及风险评估》

  2.《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现状现状调查及需求分析》

  3.《中国-东盟气候韧性投融资最佳案例》

  4.《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综合研究报告》

 

  三、时间要求

  项目合同签署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独立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熟悉气候学、经济学、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以及环境科学等领域研究;

  3.拥有独立研究平台及相关财务管理单位;

  4.拥有国家/省部级等重点实验室/智库、承担国家重大课题或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5.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备气候学、经济学、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6年以上,熟悉气候投融资研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团队成员里应包括1-2名具有气候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以及经济管理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其他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背景,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微信公众号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4年10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女士

  电 话:010-82268830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zhao.qiushi@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公开征集文件—中国-东盟区域气候韧性投融资综合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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