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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合作二处   时间:2023-12-05  

各有关单位:

 

  亚洲合作资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合作伙伴关系——红树林低碳社区气候与健康计划”已获得财政部批准立项。该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承担。

 

  一、工作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承担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合作伙伴关系——红树林低碳社区气候与健康计划”建设要求,为中国-东盟区域红树林等生态环境监测与质量提升提供生态监测设备,开展出海口水质环境、红树林及生境情况、海洋垃圾等持续性、长时间的自动观测。项目设备费主要用于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设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见第六章ITB13.3条款要求)就下列货物/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注:上述设备具体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业务;

 

  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出具在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为贸易代理或销售代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被视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金额2%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方式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陈天阳

  电话:+86-10-82268265

  电邮:chen.tianyang@fecomee.org.cn

 

  五、招投标文件要求

 

  招投标语言为中文。投标文件每套包括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须在截标日期前送达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超过截标时间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

 

  1、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010-82268845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政编码:100035

 

  2、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截标日期: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4房间。

 

  3、投标报价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附件:招标文件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12月05日

  附件 招标文件-中国-东盟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质量提升示范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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