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和金融工具梳理与应用研究项目。该研究项目旨在梳理“一带一路”国家节能减排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减排情况、碳定价机制现状等,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以碳市场等手段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提出建议。根据研究成果,面向“一带一路”国家有关人员开展能力建设交流与培训,加强市场和金融手段在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应用。
一、工作内容
该项目需开展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可再生能源行业法规标准与案例研究。选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或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对所选定地区及国家的主要环境政策法规与标准、参与多边环境公约情况、可再生能源行业环境政策和法律进行整理、研究、评估及相关案例分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梳理总结东盟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行业减排情况、金融支持及碳定价机制现状、前景和挑战。研究梳理东盟区域性应对气候变化的情况,包括能源发展、碳中和路径等区域性规划的特点,就其碳市场建设基础进行初步评估;2)梳理总结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行业减排情况、金融支持及碳定价机制的现状、前景和挑战。研究梳理非盟在碳市场方面的有关政策与立场,回顾分析非洲碳市场倡议(ACMI)的提出背景、行动及进展;3)就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围绕碳市场等金融领域开展合作提出政策建议;4)组织召开“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和金融工具研讨会。邀请相关研究机构、企业、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分享研究成果,并就下一步合作提出针对性建议。会后总结专家观点,形成会议报告;5)梳理总结中国、非洲、东南亚碳市场建设有关基础数据、案例与可借鉴经验,形成培训材料一套。结合材料内容,面向相关组织和共建国家有关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培训3次(3次培训总人数不少于50人,至少需覆盖5个国家)。
二、工作产出
《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化工具梳理与应用初探》报告1份,可公开的基础数据汇总手册1份,“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创新能力建设材料一套(中、英文),组织专家研讨会1次,组织“一带一路”国家有关人员能力建设培训3次。
三、时间要求
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四、资质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承担过碳市场和碳金融等领域研究项目,参与过政府委托的国别研究、环境与气候政策规划及研究等项目;
3.开展过“一带一路”环境、能源与气候等领域政策研究的优先考虑。
4.项目负责人应在气候变化领域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环境与气候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具有从事国际机构和对外合作研究项目的丰富经验,熟悉“一带一路”合作、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并形成相关成果。项目团队研究人员充足,成员应具备环境发展、气候变化相关专业技术背景,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备相关项目研究能力,并具备“一带一路”合作与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相关研究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3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话:010-82268845 传真:010-82200517
电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绿色联盟秘书处,王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640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