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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项目官员招聘公告
来源:履约四处   时间:2023-03-13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为了控制电石法聚氯乙烯(以下简称“PVC”)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开发并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拟聘请一名项目官员(非全日制),协助项目组完成中国电石法PVC行业汞削减的履约任务,协助开展无汞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和示范活动、汞的高效回收与技术改造、含汞污染场地筛选和风险评估示范活动、汞的全过程监控等工作,参与PVC项目下各示范活动、分包合同的管理、资料收集等工作,推进PVC项目各活动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及专业水平。

  该项工作时间预计38个月,工作地点为北京,非全日制工作,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劳务费用按日计酬,不提供社会保险。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资质要求如下: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英语或相关工学、理学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需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

  (2)具备化学品与固体废物、环境相关领域学习、研究或工作经验,具有国际合作项目实施相关经验者优先(需附相关支持文件);

  (3)有较强的中英文报告撰写能力,达到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及以上水平(需附相关支持文件);

  (4)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杨济妮

  电话:010-82268571 15801162152

  电子邮件: yang.jini@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7:00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书面形式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穗子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附件

  1.工作大纲

  2.简历模板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工作大纲.docx

附件2 简历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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