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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 之清远市清城区重点电子废物堆积污染场地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民平焚烧场地1&2、白鹤塘固废堆积场地)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2-01-25  

  生态环境部对外与合作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该项目旨在提升我国地块污染管理能力,并对POPs污染地块(含其他污染物)的环境无害识别和清理进行示范。

  根据项目活动安排,拟聘请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技术导则要求,开展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遗留电子废弃物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民平村焚烧场地1&2、白鹤塘固废堆积场地)的效果评估,科学、系统评估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提出地块环境监督管理建议,为后续的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具体工作内容及产出详见附件工作大纲)。

  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堆积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预计在2022年2月-11月开展。效果评估工作紧随工程结束后开展。(以实际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项目承担单位为本项目投入的时间约6人月。

  我中心现邀请符合评定标准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对承担单位的资质(非个人资质)评定标准如下:

  (1)具备5年以上负责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或修复效果评估经验;近5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2)具有负责或参与国家或地方污染土壤修复或效果评估等相关技术文件制定经验者优先。

  (3)咨询单位需证明对现场勘察工作有适当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在联合体形式的情况下,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应对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赖先生 宋先生 电话:010-82268586/82268962

  电子邮件:lai.jinyu@fecomee.org.cn

  song.boyu@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2年2月14日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陈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1月25日

  附件:工作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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