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将“哈龙回收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及危险废物认定”项目意见征询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1月21日上午10点整。原联系人与项目意向书递交要求不变。
原意见征询公告如下:
中国政府获得了《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项目赠款,用于中国哈龙淘汰行业计划和相关咨询服务,世界银行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
为顺利完成哈龙淘汰行业计划、推进中国哈龙银行建设工作,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拟选择一家咨询机构承担该行业计划中哈龙回收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及危险废物认定项目的工作。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
明确回收的哈龙是否应当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对哈龙回收的过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汇总哈龙回收过程中所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哈龙银行参与单位应当具备的资质。项目时间从合同签署开始共10个月。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熟悉哈龙行业整体淘汰计划;
2.具备环境评价资质与相关经验;
3.熟悉危险废物处理与运输;
4.熟悉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熟悉环境保护政策制定与执行,熟悉环境机构工作程序,熟悉环保相关资质申请流程。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04年5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资质的选择方式(CQS)”的方法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李云鹏
电话:010-8226 8913
传真:010-8220 0522
电子邮件:li.yunpeng@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意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同处 晏薇
电话:010-8226 8848
传真:010-8226 0510
电子邮件:yan.we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610室
邮编:100035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3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