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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征询公告——哈龙回收和再利用管理调研项目
来源:项目三处   时间:2013-01-30  

  中国政府获得了《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项目赠款,用于中国哈龙淘汰行业计划和相关咨询服务,世界银行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


  为顺利完成哈龙淘汰行业计划、推进中国哈龙银行建设工作,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拟选择一家咨询机构承担该行业计划中哈龙回收和再利用管理调研项目的工作。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在江苏省进行哈龙社会保有量调查,摸清哈龙保有量以及储存情况;对调查发现的哈龙进行详细备案;提出进一步开展全国范围哈龙社会保有量备案工作的建议;提出针对哈龙银行建设的合理化建议。项目时间从合同签署开始共4个月。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了解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其淘汰要求;
  2.了解中国哈龙淘汰政策与规定;
  3.有消防行业管理与调查经验;
  4.拥有有经验的技术支持人员;
  5.了解相关的环境保护与消防方面的政策与法规。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04年5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资质的选择方式(CQS)”的方法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刘翌、杨晓华
  电话:010-8226 8881; 010-82268890
  传真:010-8220 0522
  电子邮件:liu.yi@mepfeco.org.cn; yang.xiaohua@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意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于2013年03月15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同处 晏薇
  电话:010-8226 8848
  传真:010-8226 0510
  电子邮件:yan.we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610室
  邮编:100035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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