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获得了《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项目赠款,用于中国四氯化碳生产和助剂一期淘汰行业计划和相关咨询服务,世界银行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
为顺利完成中国四氯化碳生产和助剂一期淘汰目标,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拟选择一家咨询机构承担该行业水中油测定的方法替代及标准修订项目的工作,通过对水中油测定方法或试剂的比较研究,确定符合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测定方法或萃取剂,以替代我国水中油测定方法中四氯化碳的使用;在替代方法或试剂的适用范围、检出限、干扰、灵敏度和稳定性等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前提下,据此修订现行水中油测定国家标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承担单位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相关管理工作和技术背景;有承担过环保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工作经验将是重点考虑因素;
2、承担单位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流程,对长期承担水中油常规监测分析任务或曾经做过四氯化碳与其他试剂比对试验的实验室优先考虑;
3、承担团队中需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现职工作人员,并具有必要的实验室设备、研究团队及投入时间。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04年5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质量的选择方式(QBS)”的方法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陈颜
电话:010-8226 8926
传真:010-8220 0522
电子邮件:chen.yan@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意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于2013年1月20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同处 晏薇
电话:010-8226 8848
传真:010-8226 0510
电子邮件:yan.we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610室
邮编:100035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