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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主体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子项目”的公告
来源:项目四处   时间:2012-11-07  

各有关单位:

 

   2010年5月,财政部、环保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下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以下简称“能力建设项目”),旨在加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提高生物多样性管理机构能力。
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能力建设项目拟开展“主体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子项目”,以推动各省(区、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和实施中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子项目需求,并根据能力建设项目办要求,制定活动计划;
   2. 了解国内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或实施的进展与生物多样性的纳入现状,调研现有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纳入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 根据活动计划和调研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地方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等的方案;
   4. 召开研讨会,听取关于工作计划、方案的修改意见,并根据意见对工作计划、方案进行修改;
   5. 按照工作计划、方案要求,提交相关产出报告,听取能力建设项目办及相关专家提出的建议,并根据建议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
   6. 召开项目验收会,验收合格后提交相关产出报告。

 

   二、主要产出
  
   纳入了生物多样性的地方主体功能区相关制度、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等。

 

   三、时间要求

 

   2012-2014年

 

   四、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 申请单位应具有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业务领域国家或地方类似区划编制经验;
   2. 申请单位应具有在功能区划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内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国家和地方层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现状,熟悉国家和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政策、规划、与行动等;
   3. 申请单位内或在本项研究下从外部聘请的专家应熟悉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划或相关规划及国际和国内各级政府对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要求与需求;
   4. 申请单位聘用的从事该项工作的专家应熟悉国内外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体系,最好具有编制过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体系的经验和经历;
   5. 申请单位应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或由环保厅(局)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

 

   请有意申请的单位于2012年11月18日前向联系人提交意向函,并免费索取项目申请书征询文件。申请书应于2012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报送至申请书接收人。申请书应包括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叁份,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 刘海鸥
   联系电话: 010-82268625
   电子邮件: liu.haiou@mepfeco.org.cn

   申请书接收人:张慧勇
   联系电话: 010-82268605
   电子邮件: zhang.huiyong@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610室
   邮政编码: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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