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实现《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目标,减少并致力于消除三氯杀螨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滴滴涕排放,环境保护部(MEP)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含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生产控制及IPM技术应用全额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根据项目安排,拟对河北省张家口某企业内受污染的生产设备、墙体以及含滴滴涕高风险废弃物等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出的高风险POPs废物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该项工作正在按计划通过“张家口某企业废弃生产场地含滴滴涕高风险废弃物清理项目”(以下简称“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开展。现拟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单位,承担“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的监理工作,协助对外合作中心和河北省环保厅对张家口某企业高风险POPs废物清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质量监督管理计划,现场全程监督工程实施单位合同执行情况,向对外合作中心和河北省环保厅提出“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潜在风险,并协助提出解决方案。
二、时间要求
根据“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实施进度提交项目相关监理报告,“张家口废物清理项目”结束后30天内提交全部报告。
三、单位资质和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熟悉中国污染场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和实际工程修复经验;
3.具有二次污染防范和危险废物管理经验;
4.具有环境工程、施工监理或质量控制经验优先;
5.具有ISO9001认证单位优先。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咨询队伍中至少要有2-3位专家应具备以下资质:
1.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背景;
2.熟悉国内外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3.具备组织开展场地清理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2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向我方提交保密协议(见附件),并免费索取建议书征询文件。投标文件请于2012年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报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 吴广龙 丁琼 联系电话: 010-82268967;82268977 传 真: 010-82200527; 电子邮件: wu.guanglong@mepfeco.org.cn;ding.qiong@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投标方保密协议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