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与处置,推动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和落实国家实施计划,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合作开发并实施了“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处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我中心为该项目的国内执行机构,UNIDO为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我中心已启动河北省杀虫剂类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子项目,该子项目旨在对河北省境内的已查明历史遗留杀虫剂类POPs废物处理处置。经对处置企业招标, 现委托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隅”)承担上述POPs废物处置工作。为评估河北金隅在处置POPs废物过程中二恶英排放水平以及POPs废物处置效果,项目将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对处置过程的二噁英和相关POPs物质排放情况进行采样监测。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按附件1工作大纲的要求对河北金隅水泥窑共处置POPs废物过程进行二噁英以及目标POPs物质进行采样检测。(河北金隅POPs废物处置相关信息参见附件2)
二、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三、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有二噁英采样及含量分析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 2、具有对滴滴涕、六氯苯进行采样及含量分析的能力。 3、具有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开展二噁英监测的经验。 4、对危险废物高温焚烧和水泥窑共处置设施的构成和工作原理具有较深入的了解。 5、参加过与国际实验室比对,并获得良好结果的实验室优先考虑。
有意投标的单位参照附件3中的投标指南编制投标文件,并于2011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报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兴趣函、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视为无效。
联系人:彭政 联系电话: 010-82268965;13911531718 传 真: 010-82200527; 电子邮件: peng.zheng@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工作大纲 2、河北金隅POPs废物处置相关信息 3、投标指南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