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要求,削减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二恶英和其它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目标的实现,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合作开发了“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全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我中心为该项目的国内执行机构,UNIDO为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
根据项目活动安排,将开展医疗废物处置BAT/BEP示范成果展示宣传片子项目,以期记录符合中国国情的BAT/BEP综合示范,反映BAT/BEP示范项目效果,为下一步推广应用提供记录和技术指导。我中心拟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或机构,承担以上工作。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研究和跟踪吉林省长春市、甘肃省平凉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益阳市、江西省南昌市的6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示范项目和示范医院的相关产出,策划拍摄大纲。
2、跟踪拍摄6个典型案例实施单位改造前后以及示范医院的具有代表性的场景和任务采访等内容。
3、根据脚本大纲,结合其他素材,适当采用动画形式,编辑制作多媒体电视片。
4、推荐恰当的播放平台,包括电视台(中央和地方)、Internet(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会议(展览会、研讨会等)等。
二、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三、单位资质主要要求
1、投标人(含投标联合体的第一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的、专业多媒体制作人员的团队,具备制作相关多媒体电视片的实践和经验;
3. 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2人为全职专业多媒体制作人员。项目组组长至少有10年以上的制作相关多媒体电视片的经验;
4.具有开展后续工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请有意向的单位向以下联系人索取建议书征询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9月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兴趣函、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逐项签署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姜晨;任志远
联系电话: 010-82268963;010-82268952
传 真: 010-82200527
电子邮件: jiang.chen@mepfeco.org.cn;ren.zhiyuan@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