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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征询公告——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及监管机制国际调研项目
来源:项目三处   时间:2010-08-20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21次会议通过了XXI/6号决定:扩大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全球性豁免的适用范围,将按第5条第1款行事的国家也包括在内,将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全球性豁免截止期限从2010年12月3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敦促一些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鼓励一些标准化组织尽快使用替代标准方法。

   虽然四氯化碳作为实验室和分析用途被列入了豁免范围,但是缔约方第21次会议第6号决定提出的不能豁免的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共有9类23项,涉及我国目前仍在使用的14项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这些用途面临淘汰,需要寻找成熟的替代技术。根据初步了解,发达国家已经采用替代技术淘汰了这些用途,这些用途的替代技术可供我国借鉴。鉴于我国在替代技术与监督管理面临的挑战,我办拟开展“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的技援项目。

   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项目拟对国际上现有的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兼顾其他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并结合我国实际,筛选适合的替代技术及监督管理机制,为我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淘汰与管理提供帮助。现我办拟邀请一家咨询机构,开展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主要任务包括:通过文献检索,收集、分析国外现有的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选取最值得借鉴的国家,访问其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并进行深入交流,获得相关的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和建议,结合中国目前的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起草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报告及中国替代技术推荐清单和监管方案。召集管理部门和行业专家对替代技术和监管方案进行研讨,评估替代技术及监管机制的可行性,最终完成报告并形成中国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推荐清单和监管方案。

   该机构需熟悉我国实施《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政策背景及对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相关要求,能够提供至少4名专家承担本项任务,有足够的时间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需具有10年以上化学试剂和分析化学方面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熟练的英文读写能力。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0年9月3日中午12点之前将意向书及单位简介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911房间。经过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会被列入招标短名单。

   联系人:环保部外经办三处 李云鹏
   电话:010-82268913
   传真:010-82200522
   电子邮件:li.yunpeng@mepfeco.org.cn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信息审批-实验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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