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作为区域合作顶层战略之一,对推动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等框架下环境与气候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3月,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环境合作务实开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发布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以下简称战略框架),可持续城市与海洋减塑、应对气候变化与空气质量改善是重要战略合作方向。
在战略框架指导下,以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2025年东盟共同体愿景》为指引,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稳步推进中国—东盟生态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双平台建设,务实开展政策对话、能力建设、联合研究和示范合作行动,积极打造“气候创新网络”“绿色价值链伙伴关系”等系列旗舰项目,助力区域环境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水平综合提升。同时,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积极拓展合作伙伴范围,推动区域环境合作成效助力东盟—中日韩等区域内其他多边合作网络发展,不断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现中心计划开展战略框架实施成效评估工作,通过梳理合作成果,传播良好示范,支持区域更好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梳理战略框架下各领域具体项目合作进展;
2.参照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战略执行评估流程,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各项活动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目标的实现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评价,系统分析战略框架合作成效;
3.分析总结战略框架实施经验,并为新一期合作战略框架下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与影响力提升提供参考;
4.形成战略框架实施成效评估报告。
二、工作产出
开展评估并编写评估报告(至少包括评价摘要、评价报告主体和附件等三部分),最终提交《<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实施成效评估报告》1份。
三、时间要求
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四、资质要求
(一)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熟悉国际项目的绩效评价程序和要求;
2)具有丰富的国际项目的审计、绩效评价项目经验;
3)熟悉国际标准,如世行、亚行、IFC的安保政策和/或绩效评价标准;同时,熟悉OECD的国际发展项目评价标准者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或环境经济学硕士或相关专业以上学位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资格或国家公认的执业资格,具有世行ESF证书优先;
2)具备3年以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
3)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中英文沟通能力。
2.团队成员
1)项目团队应至少1人具有经济或管理或环境或社科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团队成员具有PMP证书或者ESF证书优先;
3)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4)优秀的中英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5)善于时间管理,可在压力下有效工作,满足交付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5年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先生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