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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的通知
 
来源:技术交流部   时间:2022-03-21  

  各有关单位:

  为遴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优秀绿色低碳技术和案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环保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会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广东环协科技咨询开发中心共同开展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征集活动,旨在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全球环境质量改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地点

  征集范围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用的绿色低碳典型技术与案例。

  (二)领域

  征集领域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利用、水气土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供应链、零碳/低碳城市或园区建设、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等领域的典型技术与案例。

  二、征集要求

  (一)所申报的技术与案例实施时间应为近三年内,即2019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

  (二)所申报技术与案例应兼具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价值,适于向社会公开推广。

  三、征集与发布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附件2),根据“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典型技术与案例介绍并附证明文件后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电子版文件(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证明材料为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邮寄至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刘雨青、蔡晓薇,手机号:18611623392,15210651056)。

  (二)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技术与案例进行评审。

  (三)征集单位将征集技术与案例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纳入“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通过“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并可优先参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开展技术对接和服务,同时获得在国内外相关展会、论坛展示的机会。

  (四)征集单位编制形成《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汇编》并正式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刘雨青、蔡晓薇

  电 话:010-82268291、82268788

  邮 箱:

  liu.yuqing@fecomee.org.cn、cai.xiaowei@fecomee.org.cn

 

  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

        2. 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

        3. 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3:典型技术与案例编写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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