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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国家公园立法工作讨论会召开
 
来源:履约二处   时间:2022-09-14  

  2022年9月8日,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国家公园立法工作讨论会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项目办主任、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副主任李永红出席并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项目首席技术顾问王毅,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原一级巡视员王凤春、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处长张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助理驻华代表马超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苏杨、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杨锐、清华大学法学院书记邓海峰、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佳奇、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规划学院教授张海霞等近20名专家和代表参会。

 

 

 

  与会专家结合吕忠梅主任承担的“国家公园立法路线图和框架研究”成果,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任务和需求,从与同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核心制度框架设计、管理体制等方面,就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展开交流和研讨。

 

 

  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是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牵头开发的中国保护地管理改革规划型项目下的协调子项目,由我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实施,主要目标是改革中国保护地,创新机制,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园体系,增加保护地保护面积,增强保护地管理有效性,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性的生物多样性。项目于2019年11月启动,实施期为2019-2025年,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心。2022年3月,项目顺利通过UNDP组织的独立中期评估,获得“满意”的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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