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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助力地方新污染物治理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2-06-17  
  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推动落实地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在山东省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管控清单研究,为山东省因地制宜的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管控措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我中心履约三处长期从事POPs履约技术支撑,在POPs类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标准制修订、现状调查评估、污染防控与减排替代示范、国际经验国内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成熟的技术队伍,与欧美等环境管理先进国家相关机构、国际组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熟悉发达国家新污染物治理经验,可为我国“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支撑保障,为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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