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为我国氢氟碳化物(HFCs)进出口管理奠定基础,根据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进出口办)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拟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对我国涉受控HFCs(见附件1)进出口企业开展贸易情况摸底调查。
请目前已开展HFCs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届时登录生态环境部网上政务大厅(http://zwfw.mee.gov.cn/ecdomain/#/commonPage_1),参照企业填报指南(附件3)在线填写调查表(附件2),并上载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请各进出口单位参照执行。
联系人:朱爱华 刘莹莹
联系电话:010-82268921 010-82268903
附件:1.受控HFCs类物质清单
2.氢氟碳化物进出口企业信息调查表
3.填报指南
4.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